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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法制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 点击数:1549 更新时间:2008/11/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法讯网讯- 《山西法制报》报道 一次扣压2000元至5万元,3年内太原市伟炜钢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李秀林就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货款480691元。11月3日,在外潜逃1年多的李秀林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批捕。 李秀林2001年就开始在伟炜钢业有限公司做业务员,主要负责公司往长治、晋城等地的角钢销售和货款结算。按规定,每做成一笔业务,就应当把现金交回公司。一次,李秀林做成一笔12000元的业务后,只向公司上缴了1万元,扣压2000元自己用,没想到公司却没有发现他的行为,从此以后,李便对公司的每笔业务费用都进行扣压、挪用,最少2000元,最多5万元。在公司发现其行为后,李秀林称会将占为己有的货款归还公司,但至今李秀林也未归还,而且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也无法联系到他。今年10月,警方在上海科技馆内将李秀林抓获。据李秀林交待,他将挪用的48万余元大部分都输在了赌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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