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知道,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有一部宝马X5的警车。牌号豫Q0001。
车主河南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告诉我们,这个车牌原来是一辆日本越野车,那个车坏了,所以,把原来的那个车牌,装在了这个宝马车上面。
我觉得十分奇怪。我也很想这样做,我去买一辆微型车,然后把它撞坏,去黑市买一部宝马X5套上去。但是我不敢,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警察肯定会抓我。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去4S店买车,然后老老实实的去车管所上牌,老老实实的向政府交纳车辆管理费用。
我这个“人民”不敢做的事情,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就敢做。
我做了就犯法,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做了,还登报纸了,就什么事也没有。
下次就别跟我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跟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就不平等。
大家都把焦点都放在了宝马车做警车这个问题上,我告诉大家,这个事件,最致命的问题,是这个车的来源。
这个车,肯定不是按照正常渠道,用政府财政的钱买的。因为上面不会批。如果上面哪个同志真的这么大胆,批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如果不是正常渠道买回来的车,就要弄清楚两个问题。
第一,钱从那里来?不外两个来源。一个是有关关联单位送的钱。一个是宣传处小金库的钱。不用说,这些钱的来路,肯定是不合法的。
第二,车从哪里来?前面说过,这个车,不大可能在4S买。不是从正规渠道买的车,也不外两个来源。一个是走私车。走私的X5,便宜好多啊。还有一个,就是贼车,或者说是脏车。购买和使用这样来路的车,都是 犯法的。
我们平时看见满大街的特种牌高档车,总是不明白他们的来路。终于有一个,赤裸裸的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老百姓怀疑这个钱的来路,车的来路,很正常。
如果政府或者警察不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继续同情上海那个刀刺10人的杨同志。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是不管河南省驻马店公安局宣传处的非法宝马车吗?